一、活动背景
为了全面提高广大职工的综合素质,贯彻落实《全民健身条例》,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活动,营造一个积极、健康、朝气蓬勃的企业氛围,同时培养广大职工的竞争意识和团队精神,创造一个互相交流、互相学习的平台,弘扬“团结合作,勇于创新,拼搏进取,为企争光”的进取精神,树立起广大职工内强素质、外塑形象的精神风貌,四公司工会号召并组织此次“健身杯”系列活动。
二、活动主题
“我运动我健康,我拼搏我精彩 ”
三、活动项目
1、乒乓球
2、羽毛球
3、徒步越野
四、活动安排
1、乒乓球、羽毛球活动时间:每周三下午2点至3点45分;周五下午1点至3点45分。地点:四公司乒羽场地。
2、徒步越野安排:每周三、周五下午根据天气情况,12点30分由四公司发车至江边适宜的观光路线A点下车,行至相应距离B点后往返,再坐车返回四公司。返回时间预计3点30分。活动对象为机关(广通、畅捷事业部)不参加乒乓球、羽毛球比赛的人员。
3、活动开展一段时间后将选择相应时机进行三个项目的比赛。
4、要求:各代表队的负责人要认真对待此项活动,组织好本队队员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训练和比赛。
五、活动组织机构
1、组委会
主 任:岳 波
秘书长:孙 波
成 员:机关党总支、机关第一支部、第二支部、第三支部的支部书记、广通、畅捷事业部相关负责人及基层单位工会主席。
2、赛务筹备组
组 长:岳 波
成 员:孙 波、王晓雷、李浩晗、王志刚、全 莹、
王慧媛、路玉兰、崔世梅、王海军、马春森、
张 茗、张宝佳。
3、裁判委员会
总裁判长:岳 波
裁 判 长:王晓雷
(1)乒乓球赛主裁:马春森
裁判员:崔世梅、全莹、路玉兰、王慧媛、张宝佳。
(2)羽毛球赛主裁:王晓雷
裁判员:李浩晗、王志刚、王海军、于杰、张茗。
边 裁:各代表队需指派2名边裁,交叉执法。
(3)徒步越野赛
裁判长:杨士杰
主 裁:苏本连、孙 波
裁判员:机关第一、第二、第三支部的组织委员及宣传委员。
另:(1)四公司乒羽场地在每周一至周五的早6点30分至8点、晚4点至6点对职工开放。
(2)周六、周日从早6点到晚6点对职工开放。